一般警察-法學緒論

程譯老師

法學緒論這一科常常是學生準備起來最為無力的一科,特別是初次準備國家考試非法律系學生,因為法律的學習總讓人覺得有層深奧難解的面紗,明明是用中文寫為何閱讀起來卻是如此的苦楚。此外,法學緒論所包括之範圍甚廣,甚至可以說是沒有範圍,考生常有欲哭無淚之憾,而其所佔的分數比重,在一般警察考試中,佔分100分,非常重要。

法學緒論學習之目的在於使考生對於法律學之學習障礙能有所突破,建構考生一套完整的體系,讓考生可以在一個既有的體系上快速的建立法學架構,習得法律學之基礎並能從中找出學習的樂趣,建構自己的法律體系。

 

法學緒論之課程可分為總論與各論兩個部份來說明:

一、總論:

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法律的繼受、法律的效力與制定、修正、廢止(含中央法規標準法與地方制度法)、法律的適用(以法律解釋方法為主)

 

二、各論:

公法(憲法及行政法,包括法治國基本原則、權力分立原則、國家權力運用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民法(總則、債、物權、親屬與繼承等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刑法總則、刑法分則(與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關之部份)、財經相關法律(著作權法、公司法及消費者保護法)、勞動與社會法(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性別相關法律(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在授課方式會將其分成五編與以分類說明。

 

對於考生在準備考試上有一定程度的助益,並可幫助其他法律的學習,當成養成基礎。

 

當你累的時候想想自己當初對於國考的堅持,以及對自己的期許-國考路上是辛苦的,但辛苦絕對有代價,並且務必要克服最大的敵人,就是自己的惰性與害怕失敗的不確定性,只要堅持,用對方法,距離國考路上絕對不遠,我們共同努力加油!!!

arrow
arrow

    警政世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