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師生比大降 「恐鬧教師荒」
更新日期: 2011/4/14 上午 05:46:11
2011年 04月14日 【郭美瑜、楊惠琪╱台北報導】
催生十四年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昨在立法院初審過關。教育部昨表示,最快明年元旦起,目前限收四至六歲幼童的幼稚園和可招收二至六歲幼童的托兒所將採相同管理標準,其中二至三歲幼幼班的師生比由現行一比十五,大幅降至一比八。
家長表示,師生比降低、強化老師專業,可以讓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顧;但幼教業者擔心,合格師資不足,怕有無照教師充數。
大班須有一合格教師
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全台立案的公私立托兒所有四千零九十三家,公私立幼稚園有三千一百一十五家,前者由內政部主管,後者由教育部管轄,昨立院初審通過《幼照法》,未來托兒所和幼稚園將換照為幼兒園,統一由教育部主管,並採取一致的管理標準,新制最快明年元旦上路。
根據《幼照法》草案,二至三歲幼童就讀的幼幼班,師生比將由現行一比十五降為一比八,並增訂每班最多招十六名學生,改善目前部分托兒所一班動輒二、三十名學生狀況;此外,五至六歲幼童就讀的大班師資,每班至少要有一人具幼教教師資格。
娃娃車司機學救命術
草案也增訂學童數達二百零一人以上的業者,強制設置護理員;娃娃車使用年限、車況和載運人數等規定,也將由現行各地方政府自訂改為中央統一規範,並增訂司機及隨車員需接受職前及在職基本救命術訓練。
目前並無規定托兒所需聘用持有教師證的老師,中華民國兒童教保協會創會理事長鄧雲楨說:「全國公私立托兒所有四千多家,光是每家增聘一名有教師證的老師,就要四千多人,一下子人從哪裡來?」
台北市兒童托教協會理事長林欽雄說,目前都會區托兒所師生比大多低於一比十五,未來下修到一比八影響不大,但對偏鄉地區來說,可能面臨師資難覓的窘境,「中南部幼托業者恐將活不下去。」
家長:學費貴應檢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說,聘用有幼稚園教師資格者擔任教師,有助提升幼教品質,但政府應有檢核機制,不然可能會有不肖業者以無照教師充數。女兒念幼稚園的家長劉先生說:「新制過關是好消息,但比幼教品質更迫切的是學費太貴。」
中華民國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理事長段慧瑩說,支持政府下修托兒所師生比,對師資設限也有助孩童學齡前發展。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規範重點
◎影響範圍 |
˙3115家幼稚園(公立1566家、私立1549家) |
◎管理 |
目前幼稚園限招收4~6歲幼童,托兒所可招收2~6歲幼童,未來同步換照為幼兒園,採相同管理標準 |
◎師資 |
˙2~3歲幼幼班師生比1:8,每班最多16人 |
◎安全 |
˙強制學童數達201人以上業者設置護理人員 |
◎時程 |
最快明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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