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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最快7月掛牌 高道德自律

2011-04-02 中國時報 【鄭閔聲、王正寧、仇佩芬、陳志賢/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法務部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法務部長曾勇夫表示,廉政署最快七月掛牌運作,未來將專門負責查緝政府機關貪瀆案件,調查局則主要調查企業背信、掏空案。 

曾勇夫強調,廉政署內部的倫理規範將高於一般公務員,「絕不會讓有汙點的人跑進廉政署」。 

曾勇夫表示,成立廉政署意味著肅貪、防貪、反貪業務已邁向新紀元,法務部將加快籌備腳步,預計七、八月正式運作。未來廉政署功能將分為預防與調查,一方面加強公務人員防貪、反貪意識;一旦發現有貪汙嫌疑,就立即進入調查作為,以降低貪瀆犯罪率、提升貪瀆定罪率與保障被告人權為目標。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也轉述馬總統的談話,對於該法三讀表示欣慰。馬總統強調,建立乾淨的政府是人民的期待,廉政署一定會積極有效率推動反防貪肅貪的工作。 

昨天立法院院會審查時,朝野對於廉政署定位、功能完全沒有交集,民進黨團批評成立廉政署是「疊床架屋」,無法發揮肅貪功效,最後國民黨以人數優勢,逐條表決後才過關。 

廉政署未來將由法務部政風司和中部辦公室合併改設,業務範圍包括擬訂廉政法規、推動預防貪瀆措施,並針對貪瀆相關案件進行調查。如有需要可以在司法院或法務部同意之下,借調現任司法官擔任廉政署正、副署長,全署員額上限兩百四十人。 

廉政署成立後,具有司法警察資格、對貪瀆案件有主動調查權的「廉政官」,將與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合作,成為肅貪主力;至於廉政署內部管理,仍將交由政風人員負責。 

曾勇夫表示,過去的政風人員並無調查權,發現貪瀆情資後還要轉交檢調做進一步處理;未來廉政署內部就有檢察官,一旦有廉政署成員涉及貪瀆,政風人員可直接移交情資,肅貪將更有效率。未來將把優秀的調查局幹員、警察機關辦案高手、檢察事務官共同納入廉政官陣容,法務部目前已經完成一百一十位政風人員及廉政官的訓練。 

除肅貪人員外,廉政署內部還將設立廉政審查會,遴聘法律、財經、工程等相關專業領域代表及專家學者十一至十五人擔任委員,提供專業廉政諮詢,並在貪瀆案件調查完成後,進行事後審查評議,以確保廉政署公正超然行使職權。委員任期兩年,皆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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