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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部分,請社會各界於預告期間惠示卓見。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
公告事項:
一、擬訂機關:考選部。
二、擬訂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
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修正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部分)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考試法規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任何人得於民國98年1月12日前,以書面向本部特種考試司(地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電子郵件0204@mail.moex.gov.tw)表示意見。

【附件下載】

修正草案預告表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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